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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城建委出台新规:18层以下建筑要装太阳能
来源:原创文章 作者: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:2013-06-08 00:00:00 浏览人次:1934
    为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,促进节能环保,昨日,武汉城建委建筑节能办公室宣布:7月1日起,武汉市内新建、改建、扩建18层及以下建筑,太阳能热水系统须达到100%;18层以上的建筑,太阳能热水系统须达到30%。

7月1日起太阳能必须“上楼”

    近期,武汉城建委出台了《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应用和管理的通知》。通知规定,从7月1日起,武汉市范围内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18层及以下住宅(含商住楼)、宾馆、酒店、医院病房大楼、老年人公寓、学生宿舍、托幼建筑、健身洗浴中心、游泳馆(池)等热水需求较大的建筑,应统一同期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。

    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上部应统一设计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,比例应达30%以上。政府办公建筑、公益性公共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,应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地源热泵空调系统中选择一种使用。

以前也有规定开发商并不积极

    5年前,武汉出台了《在新建建筑工程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指导意见》,要求12层及以下新建建筑需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,但实施效果并不理想,安装了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不到两成,只有政府投资的项目和一些示范性项目安装了太阳能热水系统,商品房开发商并不积极。

   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高工李传志介绍:“开发商只设计了太阳能热水系统,但出于成本的考虑鲜有安装。其实,成本并未增加很多,大约每平方米增加30—50元。”

    据了解,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寿命大约是15年,居民付出的成本在3000元左右,3年就可以收回成本,之后12年都可享受免费热水。目前不少市民自费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,每年大约可以使用250天。

未安装或不达标竣工验收通不过

    武汉城建委建筑节能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,现在新建建筑很多都在12层以上,2008年出台的《意见》已不合适,所以将标准提高到了18层;而且新规将改建、扩建的18层及以下建筑也纳入其中。

    据了解,开发商如果没有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,就不能获得开工许可证;如果没有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,竣工验收的时候就不能通过。因特殊原因拟不采用太阳能的,建设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,武汉城建委建筑节能办公室将组织分析论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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